当前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 > 校园消毒制度

校园消毒制度

2015年11月03日 15:11:54 访问量:923


为保证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,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,特制订本消毒制度。 

一、消毒负责部门:  校长负总责,学校总务处负责监督、指导、检查,相关人员具体实施。 

二、消毒药品:浓度配置、使用1: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每20克(1小袋)兑8000毫升水(浓度为 0.05%)。

三、消毒范围:学校所有教室及功能室(地面、桌椅、门扶手等)、走廊、宿舍、厕所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。尤其是学生经常接触的物品要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并做好记录。 

三、消毒时间:每周对校园进行卫生大扫除,确保校园整洁干净。每天应有一定时间打开教室门窗、寝室窗户通风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。保洁员按时负责进行每天的公共卫生环境打扫工作,定期做好灭"四害"工作。 

四、异常情况:如发现校外、社区有类似“非典”、“禽流感”、“甲型流感”等传染病病例,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责任区内的消毒工作。如校内出现类似“流感”现象传染病,学校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监控,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。对患传染病学生上课的教室、及时进行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的消毒。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。 

五、餐饮具消毒:

1.食堂工作人员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,做好消毒工作。

2.学校食堂、宿舍和各办公室的饮水机由专人进行保洁工作,由总务部门进行定期消毒工作。 

3.学生应做到勤洗手、勤洗澡、勤换衣服。住宿生应保持寝室整洁干净,经常晾晒被子。 

4.学生饮水必须自带清洁的独用杯具。

六、消毒记录:

专人记录消毒情况。 

编辑:青石小学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搜索框
最新文章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兰州市城关区青石小学 特此声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