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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宿学生安全工作制度

2014年09月02日 15:18:24 访问量:886


一、生活老师必须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,竭诚尽职为学生安全负责。

二、每天起床、早餐、午餐、晚餐、进出寝室、学生活动、晚自习、睡觉前必须准时清查人数,并做好登记;严格实行住校生亲属接送登记及与班级交接登记,不得出现空档和失误。

三、每日管理好学生生活、学习,防止做危险活动。

四、切实做好查夜工作,随时锁好门,严格要求学生夜间不许给任何人开门,确保学生夜间安全,尤其是女生。

五、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嬉戏打闹、蹿床跑跳;禁止两人合睡一床,特别是上铺,防止学生从床上掉下。

六、严禁住校生将非住校生带入宿舍,严禁家长在宿舍留宿。

七、严禁学生私自出校门购物和离校。

八、严禁学生在校内玩火,放鞭炮和进行攀高跳低的危险活动,不准到校建工地周围玩耍。

九、严禁学生携带刀具和危险品进宿舍,一旦发现,立即收缴学校,从严处理。

十、冬季禁止任何人在宿舍内外生火和插电,做好“两防”(防火和防触电)。

十一、提醒学生在宿舍要小心走路,不许互相追逐疾走。

十二、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及钱物,不许随意动用他人财物。一经发现、及时查处。

十三、生活老师要扎实有效地抓好安全教育和防范,做到嘴勤眼勤腿勤,发现安全隐患,要及时消除,确保学生平安。

编辑:青石小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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